陕西师范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01.05 14:56

 陕西师范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新东方在线将第一时间发布各招生单位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研究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请考博考生密切关注。以下是陕西师范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西北地区“教师的摇篮”。学校现有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5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2015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200余人,其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46人,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6人(含以申请审核方式招录人数),各类型博士研究生的最终招生数以2015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我校于2015年起开展依托协同创新中心和交叉学科平台培养博士研究生改革试点工作,欢迎相关专业考生报考(带“◇”的导师为协同创新中心人员、带“△”的导师为交叉学科平台人员)。目前我校协同创新中心有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中心、陕西文化资源开发协同创新中心、国际长安学协同创新中心(国际长安学研究院)、陕西表界面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秦巴山区生物资源保护利用与可持续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等,学校交叉学科平台有边疆学、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学习科学、化学生物学、复杂性科学、能源新材料与器件等。各协同创新中心及交叉学科平台以国家和区域的重大需求为牵引,以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广泛协同社会资源,挖掘自身的特色和优势,搭建起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三位一体的高水平创新平台。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已经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同等学力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报考:①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国民教育序列)并获学士学位六年以上;②在权威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在核心刊物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2篇(本人为第一作者);③修读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6门以上硕士学位主要课程的成绩证明(报名时提供成绩单原件);④报名时须提供刊物和论文的原件,科研成果级别的认定按我校科研成果级别认定办法确定。

  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时须考政治理论,在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5、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6、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考生还须符合:

  ①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②招生生源范围: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

  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③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④2015年,学校实施“西部边疆安全人才专项计划”,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考生中的汉族,仅限报考宗教学专业“西部宗教研究”方向、世界经济专业“涉外经济合作与贸易研究”方向、民族学专业“西北民族史、西北民族关系史、跨国民族史”方向、中国史专业“西南边疆史”方向。

  ⑤《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应随其他报考材料一并交至研招办。

  7、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考生须符合:

  ①已获硕士学位;

  ②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专任教师不能报考);

  ③暂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录取的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及做论文时间不得少于4年。

  二、报名日期及地点

  1、网报时间:2015年3月6日—12日,所有考生必须进行网报,否则报名无效。

  2、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3月17日—19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3、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05室)

  三、报名程序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点击“考生登录”,在博士招生栏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上传照片并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信息表及招生单位提供给考生下载的附件(《陕西师范大学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陕西师范大学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报考材料考生不需装订)。

  2、考生填写完有关表格,在现场报名时间内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下列材料(外地考生可函报,其报考材料须用特快专递于3月16日前邮寄至我校研招办,逾期报名无效):

  ①《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通过研招网“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生成的信息表,其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不需填写);

  ②《陕西师范大学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③2份《陕西师范大学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

  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外地函报考生只需交寄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地函报考生只需交寄复印件);

  ⑥应届硕士生须持就读院校研究生院(部、处)介绍信(本校应届硕士生除外);

  ⑦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陕西省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外)拟录取前(5月20日前)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证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学位证认证报告网址:http://cqv.chinadegrees.cn/cn/,咨询电话:010-82379480);

  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认证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复印件

  (学历/学籍认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咨询电话:010-82199588)。

  3、报名费标准:

  报名费200元(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费300元),外地考生可通过汇款缴纳报名费(截止时间同邮寄材料时间)。

  收款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陕西师范大学研招办 710119

  收款人:王 博

  汇款附言处注明:报名号+姓名

  4、准考证:请于4月7—10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5、请广大考生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四、初试及复试

  1、初试时间:2015年4月11—12日

  初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初试科目:均为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

  ①政治理论课(同等学力考生必考)

  ②外国语(不含听力)

  ③业务课2门(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各学科专业均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时间、地点与复试考生名单请于5月中旬在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由报考学院组织的硕士主干课程考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3小时,考试方式为笔试。

  五、录取

  1、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等因素,择优录取。录取工作于2015年6月中旬结束。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2、2015年起,我校将对在职人员(定向就业考生,下同)的录取比例做一定限制,其中文科学院录取的在职考生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指标总数的40%,理工科学院录取的在职考生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指标总数的20%。录取的在职考生原则上应为高校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或其他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教育机构中非专任教师报考我校博士,所报考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工作相关并需提供近三年在报考专业领域所取得的较高层次科研成果。

  3、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按规定缴纳。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见附件6)

  4、所有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协议书,入学前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5、我校对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博士考生单独确定录取分数线,并依据考生初试及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及做论文时间不得少于4年。

  所有被录取的少干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少干考生签订的协议书与拟录取名单一并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其他说明

  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报考情况及学校学科建设发展等需要将对招生及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欢迎具有硕士学位的跨学科复合型人才报考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但跨学科报考的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与所报学科专业相近的专业学术论文至少一篇,并达到较高学术水平;同时提供进修过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六门以上主要课程的成绩单(未进修过所报专业的硕士课程者,在复试时加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

  3、我校2015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带“*”号的导师仅限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中的少数民族博士研究生。

  4、报考对口支援计划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

        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

 

文章来源: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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