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简称博士生)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等两种,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
一、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达到招生单位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6.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及军队招生单位招收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除满足上述第(一)款 1、3、4 条规定外,考生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招生单位在学硕士生(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学术型博士只能接受学术型硕士生进行硕博连读。
(三)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
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协议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具体操作:在网上报名过
程中在线打印的《南京工业大学 2015 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上,需要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考生与协议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二、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5 年 1 月 5-14 日。
(二)网上报名程序:届时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报名须知。
(三)现场确认报名及递交材料:届时详见报名须知。
三、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基础英语、专业英语、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每科满分 100 分。
2.初试由学校组织,初试时间:2015 年 3 月 14-15 日。
(二)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报名须知。
四、学制与缴费
(一)博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最长年限不超过 8 年。
(二)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交纳学费,费用标准每生每年 10000 元。
五、奖、助学金
被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将有机会获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专项科研创
新基金、“三助”岗位(助研、助教、助管)助学金、导师助学金等资助,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
学贷款和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基金的资助,详见《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方案》。
六、其他
(一)对弄虚作假者(含硕博连读考生)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
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初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
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报名费用不退。
(三)如有招生政策办法调整,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四)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五)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联系
文章来源: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