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15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2014.10.09 19:05

  9至10月是大部分院校博士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时候,请考博考生时时关注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新东方在线小编会及时更新,以下是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15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具有良好学术基础和学术创新潜质的人员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自2015年起,以申请-审核的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专业和导师

  心理学院2015年博士生招生名额为21人(包含硕博连读生),招生导师及专业方向见招生专业目录。硕博连读仅限于本校在读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初试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②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独立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2篇。

  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只有硕士学位证书而无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如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单证专业硕士等),如果在初试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只能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并须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3.两位与所报学科方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 攻读博士期间必须能够全脱产学习。

  三、报名办法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程序见《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2.报名者须于2014年12月26日前(以邮戳为准)按要求向心理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个人陈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填写,并同时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电子版。内容包括个人学术研究经历、学术兴趣、所取得的成就、报考动机和未来发展构想等;无固定模板,总字数不得超过5,000字);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英语六级、托福、雅思等);

  (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或其他研究成果(至少一项)。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论文或相关证明;

  (5)博士生学习期间的研究计划(内容包含拟研究的问题、知识储备、创新点、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参考文献等;无固定模板,总字数不得超过12,000字);

  (6)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方向有关的两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两份专家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推荐信需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密封);

  (7)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下同);

  应届硕士毕业生只需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论文摘要和目录等。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四、初审

  心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重点考察申请人的学术背景、研究经验、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和学术动机等,并结合招生导师的意见,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届时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五、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将于3月份左右进行,考核小组由相关学科领域至少5位专家组成,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内容主要涉及专业知识、专业素质、科研潜力、外语水平和创新能力等。详细安排届时请密切关注心理学院网页。

  六、录取

  学院将按照复试考核成绩排序录取。综合申请人笔试和面试的情况进行排序,形成拟录取名单,经心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核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批。

  七、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http://graduate.bnu.edu.cn/index.aspx#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http://psy.bnu.edu.cn/

  心理学院招生办公室: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404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404,邮编100875

  联系人:刘虹雨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05302

  电子邮件:psy-zhaosheng@bnu.edu.cn

 

单位代码:10027地址:后主楼1404室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部门:心理学院电话:58805302联系人:刘虹雨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招生导师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备注
007心理学院 21 
  040200心理学 招生人数少于招生导师数,最终录取结果由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 
    01基础心理学 陈宝国①1101英语②2116心理学专业一③3172心理学专业二 
康萤仪
张学民
    02认知神经科学 刘嘉同上 
    03发展心理学 陈英和同上 
方晓义
寇彧
李庆安
林崇德
林丹华*
王大华
邹泓
    04社会心理学 康萤仪同上 
刘力
许燕
    05心理测量学 刘红云*同上 刘红云、辛涛另各有1个“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的招生名额。 
辛涛
    06教育心理与学校心理学 伍新春同上 
姚梅林
    07临床与咨询心理学 侯志瑾同上 
刘翔平
王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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