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年培训合格获临床医学博士
2014.09.02 12:09

  据《劳动报》报道,上海在打造一支高素质医务人才队伍上又推新举措,凡是符合规定被招录的专科医师经三年规范化培训合格者将被授予临床博士学位。这是市教委、市卫计委日前联合下发《上海市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改革实施办法》文件中的新规定。这一文件的出台,标志着符合条件的专科医师培养对象可申请攻读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上海市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改革项目在沪正式启动。

  上海2010年在全国率先试水推出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目前累计已招录住院医师8373名,已培训出炉合格住院医院为2493名。下一步,本市将把博士研究生招生与专科医师招录相结合,使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且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与专科医师培训标准相结合。

  据悉,培养方式分为“单证”(同等学力申请)和“双证”(可获得博士学位和学历证书)两种模式。上海市2014年正式启动“单证”模式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2015年将同时开展“双证”和“单证”模式两条途径。目前已开设的专科医师培训包括原卫生部认定的心血管内科等16个专科、本市组织专家认定的老年医学科等19个临床专科、9个口腔学科、13个儿科专科和6个中医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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