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高校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方面军,承担着为实现中国梦提供人才支撑的重大职责。在人才培养体系中,博士又是最高层次的人才教育。然而,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的数量不足已成为制约地方高校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实现内涵提升的瓶颈。
今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通知,对博士学位授权点自主调整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这在优化学科布局方面,赋予了各高校更多的办学自主权。但根据我们的实践经验,“增列授权点数量不得超过撤销授权点数量”的规定,对大部分地方高校来说,会因此限制而深受影响。地方高校通过深度融合地方经济发展以及科技创新体系,有些学科不仅达到了博士学位授权水平,甚至进入了ESI排名全球前1%(如江苏大学的化学学科)。但由于“指标”原因,这些学科却难以获批。
根据调研,为更好发挥地方高校在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我们建议:每4年开展一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增列和动态调整工作;在对地方高校倾斜博士授权学科数和博士生招生指标的基础上,建议加强对高校各学科的常态性水平评估和合格评估。同时,要引导鼓励各高校自觉对照学科评估指标体系要求,积极开展校内学科自评工作,切实提升学科实力水平,提高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