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博士后政策 重点支持中小企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昊 通讯员/龚婷)深圳博士后政策今后将对中小企业有所倾斜,博士后设站单位、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可向市、区申请政府公共租赁房。昨日,市人社局发布了新修订的《深圳市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
该规定的一大看点是博士后住房政策的调整,根据规定,深圳的博士后设站单位、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可以向市、区政府申请政府公共租赁房。该规定还收录了深圳近5年来新出台的各类博士后补助政策,以建立更为系统的补助政策。
根据规定,中小企业的博士后工作将获得重点支持,企业技术研发投入也被制定了明确标准。此外,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时,必须先有经费保障方案才可核准。该规定还明确今后深圳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都要定期实行考核评估,管理不善者将被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或取消资格。
博士后日常业务办理方式也有了调整。据介绍,市人社局开发完成了网上申办系统,以进一步简化程序、精简材料。与此同时,该规定还明确了建立以市人社局牵头,市发改、科技创新、财政、规划国土、教育、公安、住建等单位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
据统计,目前深圳有包括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深圳大学光学工程博士后流动站等在内的4个博士后流动站,还有85个博士后工作站和120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有在站博士后505人。与内地科研资源和高校资源发达城市不同的是,深圳的博士后工作站90%以上都设在企业中。目前,深圳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博士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