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将设新一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14.02.18 11:25

  人社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将设新一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人社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日前下发 《关于开展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称,根据 《博士后事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决定开展第九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审批工作,新设一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通知》明确,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的专业范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2011年)》中的13个学科门类的110个一级学科。

  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是具有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二是要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三是要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四是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通知》强调,对于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在设站评审中将优先考虑。


MORE+

    资料下载
    MORE+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