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为广大考生整理了考博资料,供大家参考学习。本文主要内容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录取及就业。
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教育部要求到我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院复试通知。
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向报考系提交),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我院会及时将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毕业生就业
定向培养博士生回定向单位,其他博士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我院奖、助学体系及学费
2014年我院将继续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发挥各项改革措施的协调配套作用,多方面调动、激发和保护研究生的创新积极性,完善研究生相关奖、助学体系。
(一)我院设立研究生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研究生进行奖励。
(二)我院设立特困研究生补助和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对我院家庭生活贫困的研究生提供一定的资助。
(三)我院实行“三助”岗位津贴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有余力的研究生提供一定的帮助。
(四)我院现为教育部“国家奖学金”试点单位,每年40个左右名额,每人奖励3万元人民币。
(五)我院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学费10000元/年)。
以上详情请登陆我院网站——研究生工作——奖助学金管理栏目。
其他
(一)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考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所造成的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在2014年博士生招生工作中,如果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
(三)报考我院2014年“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登陆我院网站——招生信息——博士招生栏目查看《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招收2014年“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通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4年“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4年“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