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201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及要求
2014.01.14 13:41

    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为广大考生整理了考博资料,供大家参考学习。本文主要内容是中国科学院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及要求。

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研究所或院系规定的体检要求。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定向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6.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3.所报考的研究所或院系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两年学制或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需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具体报考要求请向相关院所招生部门咨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四)报考工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第1、2、6条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考生的学位和工作经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且具有三年以上从事电子与信息工程领域工作的经历;

(2)获学士学位后具有六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历,且符合我校对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的相关要求(见上述第(二)条)。

    2.较系统地掌握了电子与信息工程领域的专业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并参与过重要的工程技术研发项目或工程组织管理工作。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一般应为原工作单位定向培养。

(五)我校部分研究所和院系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实行“与普通招考生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录取、定向少数民族地区培养”的政策,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考生原籍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区,或者是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等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3.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审核同意报考。

    4.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六)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所在研究所或院系的具体要求报考。

(七)在高校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具体录取条件由各相关研究所确定。已被确定录取的直博生,不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但必须在我校博士生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八)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九)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生。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报考单位和导师说明。

(十)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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