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1 12:17
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已开始,清华大学2018年领军人才选拔招生简章公布,新东方在线高考网小编提醒想要报考清华大学的考生们关注。
清华大学2018年领军人才选拔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清华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的精神,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开展2018年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我校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领军人才选拔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
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一贯优秀并具创新潜质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综合学业成绩应在全年级前列。
三、招生专业
2018年我校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各学科类型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学科类型 | 测试科目 | 包含专业类(方向) |
理科类 | 数学与逻辑 理科综合(物化) | 建筑类 |
土木类 | ||
环境、化工与新材料类 | ||
机械、航空与动力类 | ||
能源类 | ||
电子信息类 | ||
计算机类 | ||
自动化与工业工程类 | ||
数理类 | ||
化生类 | ||
临床医学类(协和) | ||
临床医学类(医学实验班) | ||
经济、金融与管理类 | ||
法学类 | ||
文理通识类 | ||
文科类 | 数学与逻辑 文科综合(文史) | 人文与社会类 |
经济、金融与管理类 | ||
法学类 | ||
文理通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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