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9 17:51
2018年浙江省50所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陆续公布。新东方在线高考网小编将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整理如下,供考生们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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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招生录取工作有序地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等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校部委码:13289
第三条 办学性质: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层次
办学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高教园区(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镇)
第四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报名条件、招生批次和招生计划
第五条 报名条件
1.已经参加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专业2018年选考科目要求;
3.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为P等(含)以上。
4.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
第六条 2018年招收专业、批次、计划数、限考科目如下表:
专业名称 | 批次 | 计划数 | 限考科目 |
建筑学 | 普通类提前录取 | 20 | 物理、技术、化学 |
英语 | 普通类提前录取 | 25 | 不限 |
第四章 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第七条 报名时间
2018年2月25日上午9:00至3月15日下午16:00。
第八条 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填写并打印《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第九条 书面材料递交
申请人需提供书面材料如下(第4-5项材料均需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1.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申请表,申请表上需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
2.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家庭情况,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800字左右;
3.身份证复印件;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5.能体现个性特长的其他证明材料。
书面材料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招生就业部(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北校区瓯江学院行政楼209室,邮编:325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
第五章 选拔程序
第十条 资格审查
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上公布。
第十一条 综合测试
1.测试时间:2018年4月15日
2.综合测试内容:
建筑学:笔试,主要考察学生思维能力和专业潜质。抽象思维能力占50%、素描占50%,满分100分。
英语:笔试+面试。其中笔试主要测试学生的知识素养及运用知识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素养。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5倍仍需进行笔试)。笔试占40%,面试占60%,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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