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7 19:11
2017吉林医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医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5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生物技术、应用心理学、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药物制剂、生物制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康复治疗学、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专科专业:
口腔医学、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医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吉林医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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