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1 18:48
绥化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是高考考生及家长了解绥化学院2017年招生情况的重要依据,绥化学院招生简章可以将学校的情况及对学生的要求传递给考生及家长,对报考绥化学院非常有帮助。
2017年全国高校高考招生简章汇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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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录取规则、联系方式等。目前,2017年大学招生简章正在陆续公布中,新东方在线高考网第一时间整理2017年高考绥化学院招生简章详细内容,供广大考生和家长参考。
绥化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确保招生工作按照“依法治招、按章招生”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指导思想和录取原则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绥化学院。学校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黄河南路18号。邮政编码:152061。咨询电话:0455—8301777;8301888。传真电话:0455—8301999。学校网址:www.shxy.edu.cn。学校招生信息网:zs.shxy.net。学校招生电子信箱:shxyzsb@163.com。
第三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作为省属公办综合性普通高校,以本科教育为主,立足本省,面向全国招收并培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听障生高等教育本科生和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生。
第五条 学校以“厚德载物,经世致用”为校训,以“建设应用型大学”为办学定位,以“适应社会需求,促进学生就业”为导向,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应用能力,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第六条 学校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招生政策、法规,严格按照招生信息“十公开”、招生工作“30个不得”的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全面实施“阳光工程”。
第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高等教育全国统一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招生、教学、学生工作的校级领导和学校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九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校级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纪检监察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监察部门,在学校纪委书记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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