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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17.01.26 11:39

  浙江高校2017年“三位一体”招生章程陆续公布,新东方在线高考网为大家整理了浙江高校2017年“三位一体”招生简章或“三位一体”招生章程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以下是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点击查看】浙江高校2017年“三位一体”招生简章汇总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结合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7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根据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选拔优秀人才。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60名。具体招生专业(类)、计划如下表:

类别

招生专业(类)

计划数

所含专业

选考科目

法政类

10

法学、行政管理

历史

物理

思想政治

外国语言文学类

20

英语、商务英语、日语

历史

化学

地理

经济管理类

10

财务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

物理

历史

思想政治

电气信息类

10

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

物理

化学

生物

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5

 

物理

地理

技术

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5

 

不限

  注:以上选考科目与浙江省考试院网站已公布的统一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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