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30 17:33
2016年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是2016年高考考生及家长了解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并进行报考的重要依据。
2016年全国高校高考招生简章汇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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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包括学校所开设的课程、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等。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将于近期公布招生简章,新东方在线高考网将第一时间整理2016年高考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详细内容,供广大考生和家长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报考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的考生。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国际代码:13819
第四条 学校概况: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共建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主要实施高等职业学历教育。
学院办学类型为公办高等职业学院,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为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证书种类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学校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建工路50号。目前有两个校区,分别是浐灞校区:西安浐灞生态区启源二路1号,邮编710021;雁塔校区:西安市建工路50号,邮编710043。
2016级新生就读地点在浐灞校区。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专门负责制订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学院招生委员会由学院有关领导、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财务装备处、后勤处、保卫处、警体部、各系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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