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30 17:54
2016年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是2016年高考考生及家长了解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并进行报考的重要依据。
2016年全国高校高考招生简章汇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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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包括学校所开设的课程、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等。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将于近期公布招生简章,新东方在线高考网将第一时间整理2016年高考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详细内容,供广大考生和家长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
第六条 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校66年来,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经、管、文、外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学院设有机械工程学院、数控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物流管理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化工与纺织服装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开办65个高职(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19000余名。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16年我院55个专业面向9个省市计划招生。学院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或在我院招生网上查询。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教务处、监察处及各二级学院的负责人为成员。
第九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本院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一条 体检要求: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为了便于教学,我院只招收英语语种学生,不加试口语。
第十三条 优惠政策: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录取办法:1.依据志愿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①商务英语专业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②其它专业相关的学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③优先录取照顾加分投档考生(学科竞赛获奖者、发明创造获奖者、文体特长生等)。2.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的且与志愿相近专业或其它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3.教育部批准我院2016年继续开展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自主)招生工作,录取规则详见我院2016单独(自主)招生简章或登录我院招生网查询。
第十五条 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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