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8 14:31
2016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是2016年高考考生及家长了解沈阳城市学院并进行报考的重要依据。
2016年全国高校高考招生简章汇总 | |||||||
985高校招生简章 | 211高校招生简章 | 教育部直属高校 |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东 | 山西 | 河南 | 广东 | 上海 |
云南 | 贵州 | 宁夏 | 西藏 | 内蒙古 | 浙江 | 江苏 | 广西 |
陕西 | 江西 | 黑龙江 | 吉林 | 辽宁 | 海南 | 甘肃 | 安徽 |
湖南 | 湖北 | 重庆 | 四川 | 福建 | 青海 | 新疆 |
沈阳城市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包括学校所开设的课程、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等。沈阳城市学院将于近期公布招生简章,新东方在线高考网将第一时间整理2016年高考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详细内容,供广大考生和家长参考。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沈阳城市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梧桐大街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四至七年;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五至八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9.3982万平方米(约合1040.97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5平方米;生师比17.6:1;专任教师492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1.91%,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5.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225.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699.8元;图书70.92万册,生均图书77.4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招生计划分配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按照教育部规定,普通类预留计划不超过1%,艺术类预留计划不超过15%。预留招生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安排英语授课、其他语种慎报。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专业只安排英语授课。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无限制。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 无 。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资深教师+1对1定制教学
微信扫码关注
免费领取2022高中全科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