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7 15:05
2016年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招生简章是2016年高考考生及家长了解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并进行报考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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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包括学校所开设的课程、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等。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公布招生简章,新东方在线高考网第一时间整理2016年高考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招生简章详细内容,供广大考生和家长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更好地落实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国标代码 :11532),英文名称为:Huna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二路139号。
第三条 学校系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教育厅主管、湖南省财政厅协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本科学制四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达到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依法授予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专科学制三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达到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是所以管理学、经济学为主,财经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全日制财经类本科院校。我校立足湖南、面向全国,培养适应财经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一线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高级财经管理专门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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