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7 14:34
2016年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是2016年高考考生及家长了解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并进行报考的重要依据。
2016年全国高校高考招生简章汇总 | |||||||
985高校招生简章 | 211高校招生简章 | 教育部直属高校 |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东 | 山西 | 河南 | 广东 | 上海 |
云南 | 贵州 | 宁夏 | 西藏 | 内蒙古 | 浙江 | 江苏 | 广西 |
陕西 | 江西 | 黑龙江 | 吉林 | 辽宁 | 海南 | 甘肃 | 安徽 |
湖南 | 湖北 | 重庆 | 四川 | 福建 | 青海 | 新疆 |
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包括学校所开设的课程、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等。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布招生简章,新东方在线高考网第一时间整理2016年高考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详细内容,供广大考生和家长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为保证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校代码:国标13923 湖南省标 4368
五、联系电话:0731-58520170 0731-52518613(兼传真)
六、学校网址:http://www.hnlgzy.net
七、学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建设路口河东大道10号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重大事宜实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主要领导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委依照相关政策和法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并坚决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0731-52554275。
第三章 录取规则和办法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对外省考生的投挡,我校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资深教师+1对1定制教学
微信扫码关注
免费领取2022高中全科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