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7 11:44
2016年华中农业大学招生简章是2016年高考考生及家长了解华中农业大学并进行报考的重要依据。
2016年全国高校高考招生简章汇总 | |||||||
985高校招生简章 | 211高校招生简章 | 教育部直属高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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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2016年招生简章包括学校所开设的课程、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等。华中农业大学公布招生简章,新东方在线高考网第一时间整理2016年高考华中农业大学招生简章详细内容,供广大考生和家长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华中农业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华中农业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 “211工程”高校和 “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1号,邮编430070。
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华中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华中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五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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