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7 11:17
2016年浙江大学招生简章是2016年高考考生及家长了解浙江大学并进行报考的重要依据。
2016年全国高校高考招生简章汇总 | |||||||
985高校招生简章 | 211高校招生简章 | 教育部直属高校 |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东 | 山西 | 河南 | 广东 | 上海 |
云南 | 贵州 | 宁夏 | 西藏 | 内蒙古 | 浙江 | 江苏 | 广西 |
陕西 | 江西 | 黑龙江 | 吉林 | 辽宁 | 海南 | 甘肃 | 安徽 |
湖南 | 湖北 | 重庆 | 四川 | 福建 | 青海 | 新疆 |
浙江大学2016年招生简章包括学校所开设的课程、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等。浙江大学将于近期公布招生简章,新东方在线高考网将第一时间整理2016年高考浙江大学招生简章详细内容,供广大考生和家长参考。
浙江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985工程”高校之一。浙江大学本科招生采用浙江大学(国标码10335)和浙江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335)两个代码招生,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浙江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浙江大学。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985工程”学校。
第三条颁发证书: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达到外方合作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四条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浙江大学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作为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完成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各考区招生工作组负责浙江大学在该考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录取工作。
第八条浙江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由学校纪委、监察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
资深教师+1对1定制教学
微信扫码关注
免费领取2022高中全科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