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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2016.05.06 10:31

  2016年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是2016年高考考生及家长了解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并进行报考的重要依据。

2016年全国高校高考招生简章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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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包括学校所开设的课程、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等。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已经公布招生简章,新东方在线高考网将第一时间整理2016年高考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详细内容,供广大考生和家长参考。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依法从招、诚信招生”的精神,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2016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4172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大道18号;邮政编码:571126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性质: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学历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海南科技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师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组成。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纪检监察处,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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