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27 10:44
2015年东北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新东方在线高考网第一时间整理2015年东北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详细内容,供2015年高考考生及家长参考。
2015年东北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和教育部关于自主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我校2015年继续实行本科自主招生,选拔学科特长突出和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我校就读。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中阶段在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中获得省赛区二等奖及以上或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者;
(二)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
(三)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四)高中阶段在全国作文比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者;
(五)高中阶段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中获得“优胜者”及以上奖项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者。
二、招生计划
我校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本科自主招生,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招生专业类别见表1,每个考生限报一个专业类别。
表1.招生专业类别表
专业类别 | 专业名称 | 科类 |
公费师范类 | 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地理科学、小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英语 | 文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科学、小学教育、教育技术学、生物科学、英语 | 理科 | |
非公费师范类 | 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地理科学、小学教育 | 文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科学、小学教育、教育技术学 | 理科 | |
普通类 | 教育学、新闻学、哲学、法学、国际政治、社会工作 | 文科 |
地理信息科学、环境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生物技术、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 | 理科 |
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无公费师范专业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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