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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华北电力大学(北京)自主招生简章

2015.02.27 10:34

  2015年华北电力大学(北京)自主招生简章将于近日公布,新东方在线高考网将第一时间整理2015年华北电力大学(北京)自主招生简章详细内容,供2015年高考考生及家长参考。

2015年华北电力大学(北京)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华北电力大学2015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2015年我校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一、领导机构

  华北电力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二、招生形式

  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分别报名,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统一命题,在同一时间分别组织考试、分别选拔、分别录取,两地测试成绩不能互认、认定结果不能互认。

  三、招生范围

  面向全国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四、报名条件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报名:

  1. 高中阶段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突出特长且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者。其中,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决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赛区一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以及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奖项的考生可优先获得面试资格;

  2. 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等方面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者;或者高中阶段拥有专利者(已受理但未正式取得专利证书的除外);

  3.高中阶段具有其他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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